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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孕妇打流产仅被罚1000元?警方最新通报打人夫妇要在里面过年

  王某在山西太原的一家酒店工作。街对面停着一辆汽车,车头灯亮着,远光灯照得非常刺眼,照进餐厅里,影响了顾客的用餐。

  于是餐厅员工王某某走到对面,想要提醒车主是谁打开了远光灯。没想到,开车的夫妻俩心情不太好。他与王某某发生争执,打了起来。这对夫妇假装很暴力。打败王某某后,王某某被迫退到街对面的旅馆门口,但夫妻俩还是打败了他。

  监控显示,殴打他的男子先是打了向王某某的头部,然后王某某又被他的妻子打了。

  王某某说:于是他就报了警,并到医院检查。他的影子鼓鼓的,胃也疼。经过彩超检查后,他发现自己怀孕了。然而,他被诊断出先兆流产,被迫终止妊娠。

  也就是说,这对夫妇把孕妇打掉了,问题就严重了。那么,这对打架夫妇受到了怎样的惩罚呢?

  原来,这件事发生在7月份,当时夫妻俩被拘留10天,双双被罚款500元,总共罚款1000元。

  11月13日,王某某请求进行伤情鉴定。可见王某某对刑罚的结果并不满意。但七月发生了什么?为什么直到 11 月才评估伤情?为什么不间隔4个月申请呢?

  间隔这么长的时间,伤情评估还会有效吗?但王某某被打流产是事实。光是这一点,就足以让一对情侣喝得流汗了。

  孕妇受伤导致早产的,只要没有造成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,根据我国法律都属于轻伤。这对夫妇殴打孕妇的行为属于轻伤。

  一名官员正在评估王某某的伤势。所有结果以官方为准。希望这只是迟来的正义,而不是刚刚发生。毕竟,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响亮而清晰的结果。

  笔者不明白为什么公告中强调“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怀孕了”这一点。有知道的可以扩散一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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